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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银消字218

鞍山银行消费者金融知识普及工作框架安排

 

为积极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知识普及工作,贯彻落实《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全面提高公众金融素质,构建和谐金融消费关系和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鞍山银行现将消费者金融知识普及工作框架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工作,旨在扩大金融知识宣传受众面,使更多的金融消费者享受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成果;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准确理解金融产品的风险,了解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各自的责任,树立“自享收益、自担风险”的理念。

二、工作准则

鞍山银行以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总部相关制度为准绳,以行业政策文件为依据,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宗旨,通过有组织、有规划地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进一步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倡导理性消费。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金融知识普及年度工作规划。结合消费者群体特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各条线的工作重点、教育效果的评估方式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打造一支专业的宣传队伍。在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制度法规学习的同时,各业务部室、各支行也要组织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涉及各业务条线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学习,力争打造一支专业的金融知识普及宣传队伍。

  (三)细分消费者宣传对象。我行根据消费者的年龄阶段、知识水平及金融知识需求特征等因素,设计相应的教育内容和重点,使金融消费者掌握符合其需求的金融知识。

  (四)重视对弱势群体的金融知识普及。因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弱势群体在我国占有很大的比重,我行将根据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对残障人士、失业人员、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制定相应宣传规划,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知识普及专项活动。

  (五)强化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加强对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承担方面的知识普及,让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教育消费者要提高警觉性,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防止金融诈骗事件的发生。通过金融风险教育,引导消费者进行风险自评,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四、普及内容

以专业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熟练运用金融服务,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

(一)业务知识

包括:人民币知识、反洗钱知识、反假币知识、征信知识、利率知识、外汇管理知识、银行理财知识、电子银行知识等方面内容。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包括: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方式、解决纠纷的各种维权渠道、金融消费者应具备的风险责任意识、如何规避金融风险、防范金融诈骗等方面内容。

五、普及方式

(一)网点宣传。充分利用我行网点众多的优势,开展网点阵地宣传活动,在网点设立金融消费咨询台,通过大堂经理、柜面工作人员向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把宣传融于服务之中,有针对性地引导客户识别金融风险。

(二)媒介宣传。充分利用LED电子屏,窗口滚动宣传屏、官网、微信、短信、报刊等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对金融知识教育活动进行推广,不断扩大宣传普及范围,有效提升消费者的金融素养。

(三)集中宣传。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金融知识普及月”等主题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集中性的金融知识宣传,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阶层、不同年龄群体设计不同的方案,通过有奖竞猜、文艺汇演、发放问卷等形式广泛开展层次鲜明、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走出去”宣传。组建由业务骨干组成的“鞍山银行金融知识宣讲团”,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军营、走进乡村等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延伸金融知识宣讲覆盖面,扩大受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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