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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额质押贷款
产品说明 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国债等向本行提供质押担保,从本行取得贷款。
(一)贷款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期限
小额质押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若为多张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且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三)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档次贷款利率。
(四)贷款的折扣率
(1)国债、我行存单折扣率为90%;
(2)他行存单折扣率为80%。
(五)贷款流程
请到鞍山银行相关网点进行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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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五一路 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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