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银行”)于2026年8月28日,在行总部3楼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大会,实到股东39人,所持股权2,198,429,620股,占股权总额的72.19%(其中:限制表决权股东4人,所持股权590,262,000股,此股数不计入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驰同志主持。
会议听取了《鞍山银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鞍山银行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鞍山银行2025年度经营信息报告》《鞍山银行监事会对2025年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鞍山银行监事会关于2025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报告》《鞍山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专项报告》。审议了《关于鞍山银行2025年度财务情况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鞍山银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同意鞍山银行收购辽宁岫岩金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关于鞍山银行收购辽宁岫岩金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股权的议案》。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银行2025年度财务情况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赞成34人,所持股权1,601,051,482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99.56%;反对0人,所持股权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弃权1人,所持股权7,116,13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4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银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赞成30人,所持股权1,600,430,062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99.52%;反对4人,所持股权621,42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04%;弃权 1人,所持股权7,116,13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4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鞍山银行收购辽宁岫岩金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赞成29人,所持股权1,600,401,242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99.52%;反对5人,所持股权650,2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04%;弃权1人,所持股权7,116,13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4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银行收购辽宁岫岩金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股权的议案》,赞成29人,所持股权1,600,401,242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99.52%;反对5人,所持股权650,24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04%;弃权1人,所持股权7,116,138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0.44%。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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